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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生猪屠宰操作规程》(GB/T17236-2007)第5.1.2条的规定2021-01-27 08:35:19
- Ⅰ、Ⅱ级屠宰车间宜设双通道赶猪,双通道终端应设有活动门2021-01-26 08:45:07
- 刀具消毒器宜采用直供热水方式2021-01-25 08:42:45
- 运输肉品及副产品的容器,应采用有车轮的装置,盛装肉品的容器不应直接接触地面2021-01-23 08:43:07
- 屠宰车间设备宜使用不锈蚀金属或热镀锌钢材料制作2021-01-22 09:17:05
- 副产品中血、毛、皮、蹄壳及废弃物的流向不得对产品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2021-01-21 09:48:08
- 经检验合格的胴体应采取悬挂输送方式运至胴体发货间或冷却间2021-01-20 13:27:04
- 放血开始到取出内脏的时间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生猪屠宰操作规程》2021-01-16 11:16:02
- 避免迂回交叉,生产线上各环节应做到前后相协调2021-01-15 09:02:03
- 屠宰工艺流程应按待宰、检疫、可追溯编码、冲淋、致昏、放血、烫毛2021-01-14 10:08:12
- 每班屠宰时间应按7h计算2021-01-13 10:22:27
- Ⅰ、Ⅱ级分割车间宜在消毒通道后,进入车间前设风淋间2021-01-12 09:01:47
- 更衣室与厕所间应有直通门相连。2021-01-11 08:51:46
- 厕所地面和墙裙应便于清洗和排水2021-01-08 09:41:47
- 厕所应设前室,与车间应有走道相连。2021-01-07 08:57:02
-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采用非手动式洗手设备2021-01-06 08:53:56
- Ⅰ级屠宰车间的副产加工生产人员的更衣室宜单独设置2021-01-05 11:16:01
- 生产车间与生活间应紧密联系。更衣室入口宜设缓冲间和换鞋间2021-01-04 10:06:33
- 工人更衣室、休息室、淋浴室、厕所等的建筑面积,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、标准的规定2020-12-31 09:06:07
- 割剔骨间、包装间宜设吊顶,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2020-12-30 10:11:49
- 包装间的室温应取10℃~12℃2020-12-29 08:59:10
- 胴体冷却后进入分割剔骨间时,室温应取10~12℃2020-12-28 09:07:44
- 快速冷却间设计温度按产品要求确定,冷却间设计温度宜取4℃2020-12-26 08:36:56
- 原料冷却间与产品冷却间设计温度应取4℃2020-12-24 09:38:38
- 原料预冷间、原料冷却间、产品冷却间至少应各设两间2020-12-23 15:54:25
- 分割车间建筑面积2020-12-22 09:06:02
- 二级分割车间应包括原料(胴体)预冷间、分割剔骨间2020-12-21 09:53:39
- 一级分割车间应包括原料(胴体)冷却间、分割剔骨间2020-12-19 09:27:44
- 屠宰车间按工艺要求设置燎毛炉时,应在车间内设有专用的燃料储存间2020-12-18 08:41:26
- 屠宰车间内车辆的通道宽度:单向不应小于1.5m,双向不应小于2.5m2020-12-17 08:38:46